2026年7月中医药行业政策动态

发表时间:2026-09-04 14:35

大家好,这里是每月中医药政策导览,主要整理和分享近月来行业内值得关注的政策信息。本栏目由杭州唐古信息推出。


国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6.07.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一)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和加工服务。强化中药处方点评。推进中医医院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升级。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依规调剂使用,对具有特色优势的加大在临床机构使用推广力度。


(二)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有组织科研,强化央地及部门协同,集聚多学科优势力量,组织实施中医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开展高质量中医临床研究、中药创新药和中医药器械、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研发。加强中药制剂、经典名方发掘转化。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医医院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强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和治理。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实施“新时代神农尝百草”行动,发现更多药用植物资源并纳入中医药诊疗体系。


专栏7

5.中药特色制剂能力提升。建设集研发、生产、转化及区域服务等为一体的名方制剂创制平台,提升中药质量及创新转化能力。


(三)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优化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中药采购政策,推进中药创新药临床应用。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完善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医疗机构规范收集整理人用经验数据机制,加强中药上市后研究与评价,制定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目录。培育更多熟悉中医药特点的医保管理人才,提升行业医保基金规范化使用水平。


2026.07.28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的通知


1.落实县级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县级中医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护理和危急重症救治、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等中医药服务,并承担相应公共卫生等功能。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内涵建设,力争到2030年,普遍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50%以上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更好发挥其在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等方面的龙头作用。支持边远地区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域合理设置中医医疗机构或在综合医院设置中医(含少数民族医)科


2.改善中医馆(阁)服务条件。支持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重点改善中医诊疗服务条件、加强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到2030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中医馆,30%以上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推动一定比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规范设置中医阁。


7.提升基层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完善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设置,合理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中药药事服务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药制剂室,研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中药制剂。支持开展县域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县域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建设提升。加强县域中药饮片规范化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07.0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合理用药促进行动(2026—2030年)的通知


2026.07.1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提高对居民连续用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是指对居民在就诊用药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用药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和应用的系列管理措施和行为,旨在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防范用药风险,对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连续性、协同性,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统筹推进信息系统在不同层级内的互联互通、用药服务全程衔接,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升居民连续用药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多层次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市、县和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区域内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功能,连续动态记录居民就诊看病用药信息,实现居民连续用药信息跨机构调阅和分析应用。已实现省、市或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联通的地区,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连续用药记录功能,加强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共享。紧密型医联体内部依托中心(云)药房、集中(云)审方中心,拓展居民连续用药记录功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充分依托现有设施,加强患者用药信息管理。力争全面建立患者用药“首次建档、连续记录、全程通用、跨机构可查、全周期管理”的服务模式,切实减少药品不合理使用,保障居民用药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国家药监局

2026.07.03 关于公开征求《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两项信息化标准意见的通知


2026.07.21 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研究报告撰写规范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6.07.21 关于公开征求《真实世界数据支持药品安全性主动监测的研究设计和分析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2026.07.01 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追溯码编码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6.07.10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八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2026.07.16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十九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2026.07.22 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十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


地方

 上海市


2026.07.24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药物警戒管理办法》 的通知


2026.07.24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并执行上海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的通知


本次制定了蚕沙、炒九香虫、川木香(川木香)、醋甘遂、蛤蚧等18个中药配方颗粒。


2026.07.31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十八)强化中医药学术传承与科技创新。建设海派中医传承创新平台,申报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完善中医药临床研究体系,促进人用经验向临床证据转化,支持疗效确切、特色优势明显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及名老中医方开发转化为中药新药。完成一批中医药院内制剂可转化品种概念验证。深入推进智慧中医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和海派名医智慧化活态传承,建设基于数字孪生的名中医智能化诊疗大模型,打造中医智能诊疗、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开展“中药安心达”系统升级改造。


(二十八)强化医保赋能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大创新药械研发支持力度,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方信息互通协同,强化数据在创新药研发、临床诊疗、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等场景中的应用,推进医保赋能创新发展清分结算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推进医保追溯码和影像云建设应用。深化医保支持创新药械发展机制,支持创新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对创新药实行DRG、DIP支付限额除外机制。用好现有项目兼容、附条件新增、重大创新绿色通道等新增价格项目渠道,促进高水平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探索建立创新药械多元支付和多方协同机制,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械纳入保障范围。


(二十九)完善药械集中采购提质和安全评价机制。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医学中心等医疗机构对集采中选药械产品、国谈药品、地产新优药械等,探索开展真实世界研究。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对创新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等重点产品监测、分析及评价的效能与精确度。保持疫苗、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等重点产品追溯率达到100%。


 浙江省

2026.07.02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产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1.强化处方筛选与名方挖掘。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院内制剂项目遴选与评审机制,重点支持临床急需、疗效确切、安全性好的特色制剂研发。实施“浙江名方”挖掘整理工程,系统收集名老中医经验方、民间验方和医疗机构特色处方,建立省级名方资源数据库,每年遴选10-20个具有开发潜力的处方进行重点研究与开发。


2.构建医研企合作平台。分批建设3-5个院内制剂研发中心,依托省内高水平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聚焦制剂工艺、质量标准、新剂型开发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集中攻关,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共建研发平台,深化医企合作,共享资源与技术,加速制剂工艺优化与迭代升级。


7.构建协同共享与采购平台。在不开展院内制剂广告和不开展互联网销售的前提下,建立全省统一的院内制剂调剂使用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院内制剂在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直接使用,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专科联盟、对口支援单位、技术协作机构及科研合作医疗机构范围内调剂使用。


8.科学制定制剂价格。坚持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临床价值、创新程度、知识产权的价格形成机制。对临床优势显著、原创性强的优质制剂实行价格倾斜,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和创新回报。优化定价备案流程。


10.支持优秀院内制剂向新药转化。鼓励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多中心的真实世界临床研究,加强中医临床应用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管理,提升院内制剂相关临床病案记录数据质量,规范收集高质量人用经验信息。对具有明确临床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制剂品种,支持开展临床试验、申报药品注册批件,支持符合条件的院内制剂纳入创新药械研发储备清单,最终实现从“院内特色”到“普惠患者”的跨越。支持院内制剂成功转化为上市药品后的品牌化建设,鼓励转化后的生产企业与原研发医疗机构建立长期联动,将临床优势转化为品牌信任度,助力从“院内名方”到“市场名品”的跨越。对深度参与创新药临床前研究并协助院内制剂转化为获批上市创新药品的研究型医院,每个创新药项目按总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给予补助。


 广东省

2026.07.06 关于延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2026.07.1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中药材及饮片标准》2026年版的通告


2026.07.20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的通知


 安徽省

2026.07.16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12.强化风险防控举措。依托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优化追溯平台预警模型,整合各类监管数据,构建“智能预警+人工研判”双轨运行模式,增强风险早期识别和精准处置能力。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季度风险会商,系统梳理各类风险信息,科学研判风险等级,印发风险排查清单与处置清单,实施精准管控。定期发布风险提示,引导企业自主开展风险会商,有效排查处置质量风险。建立停产企业动态更新与公告机制,严防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风险。


1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持续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健全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药品生产许可证、超范围生产、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外购饮片分装、套用批号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持续强化执法震慑。编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强化以案示警。


14.推动产业数智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质量管理数智化研究,探索人工智能(AI)技术、智能制造在中药材采购验收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有序建立关键环节的可视化视频监控,开展在线检验和监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药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中药数智化转型升级。


15.推动中药传承创新。研究制定《安徽省中药材基原鉴定工作指南》《安徽省中药材产地加工指导原则》,加强中药材源头质量控制。聚焦探索性研究、数据引用等质量问题线索以及行业现实难点,鼓励行业协会、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依托全省老药工传承工作室,支持企业开展传统工艺传承和创新工作研究,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重庆市

2026.07.24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

2026.07.10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创新药械融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07.16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四川省“十五五”药品安全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6.07.20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产地加工中药材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